香港警方8月31日在港島西區拘捕8人 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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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在港島西區警署召開的記者會上,警方展示拘捕現場檢獲的斧頭、記者証等証物。新華社記者 劉大偉 攝
9月1日,在港島西區警署召開的記者會上,警方展示拘捕現場檢獲的斧頭、記者証等証物。新華社記者 劉大偉 攝
來源:新華社  2019年09月02日10:18

香港警方1日表示,8月31日在港島西區拘捕8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警方在現場搜查到多張記者証,但並未找到記者証上所展示的相關傳媒機構的任何資料。

香港警方1日在港島西區警署召開記者會,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吳基駿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八章第十七條,任何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將其做任何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5000港元或監禁2年。

警方介紹,8月31日下午約2時50分,警方接到報案,西區第三街一家店鋪外有人擺放非法物品,警方隨即到場作出調查。在調查中,警察檢獲斧頭、棒球、鋼珠發射器、水管疏通劑等懷疑攻擊性武器。

警方要求店鋪內人士出示身份証明文件,他們表現得極不合作,並將自己反鎖在店鋪裡。警方經過多次勸諭和警告都無效,他們依然不願提供身份証明文件。

在行動中,警方還搜出12張記者証,其中3張記者証上的個人資料與3名被捕人士吻合。初步調查后,並未找到記者証上所展示相關傳媒機構的任何資料。

吳基駿說,當日下午,警方詢問店鋪負責人及店鋪內人士,他們未能給出合理解釋說明危險用品用途,警方隨即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作出拘捕。有鑒於近期大型示威活動期間,有些暴力分子會用腐蝕性液體攻擊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店鋪負責人制作這些攻擊性工具。

警方表示,這8名被捕人士正被扣查,不排除調查中會有其他人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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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昊航(實習)、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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