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护航“开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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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船管民警利用“海上流动小喇叭”向渔船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船管民警利用“海上流动小喇叭”向渔船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来源:人民网-图片频道  2021年07月31日10:39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沈家门派出所船管民警,深入沈家门渔港,开展护航“开捕”服务活动。民警通过主动上船走访登记,检查安全设施,“海上流动小喇叭”法律宣传等措施,帮助当地渔民做好开捕前各项准备工作。

据了解,8月1日中午12时起,舟山桁杆拖虾渔船和笼壶类(包括蟹笼)以及流刺网渔船,结束为期三个月的伏季休渔期,开赴禁渔线外的东海海域进行捕捞作业。邹训永摄(人民图片网)

(责编:陈悦、刘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