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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18年05月23日15:52 | 来源:人民网-图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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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山水公园,东方休闲名湖”。浙江省淳安县围绕“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总战略,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百源经济,努力争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标杆县、全国乡村振兴的示范县。在提升康美环境、发展康美产业、优化康美生活、锻造康美团队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现面向全国征集以“康美千岛湖”为主题的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人民网图片频道、中国报协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国家公园网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康美千岛湖”建设成就的摄影作品,分“康美环境”、“康美产业”、“康美生活”、“康美团队”四个主题进行征稿。

1.康美环境:通过摄影作品,展现千岛湖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整洁有序、温馨文明的城乡发展环境。

2.康美产业: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在文化旅游、绿色农业、康美养生、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所取得的成果;展现产业平台及特色小镇发展成果。

3.康美生活: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惠民富民举措,特别是“民富淳安”“文明淳安”“健康淳安”“法治淳安”建设取得的成就。

4.康美团队:通过摄影作品,展现淳安基层党员干部践行“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的“四个人”要求和争当排头兵的拼搏奋进精神。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由中国摄影报社举办的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淳安县,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康美千岛湖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投稿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康美千岛湖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责编:单芳、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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