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護航“開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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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船管民警利用“海上流動小喇叭”向漁船民宣傳安全生產知識。
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船管民警利用“海上流動小喇叭”向漁船民宣傳安全生產知識。
來源:人民網-圖片頻道  2021年07月31日10:39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治安大隊聯合沈家門派出所船管民警,深入沈家門漁港,開展護航“開捕”服務活動。民警通過主動上船走訪登記,檢查安全設施,“海上流動小喇叭”法律宣傳等措施,幫助當地漁民做好開捕前各項准備工作。

據了解,8月1日中午12時起,舟山桁杆拖蝦漁船和籠壺類(包括蟹籠)以及流刺網漁船,結束為期三個月的伏季休漁期,開赴禁漁線外的東海海域進行捕撈作業。鄒訓永攝(人民圖片網)

(責編:陳悅、劉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