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江西省瑞昌市收藏愛好者曹先生近日公開了一張民國時期的居住証。該居住証上顯示的時間是“民國三十三年”,距今已有70多年,但居住証依然保存完好,証件上的照片、指紋及文字均清晰可見。該居住証為紙質長方形,有常見的香煙盒大小。居住証共2頁,單面對折印制,整體白底黑字。第一頁右半部分印有 “居住証”字樣,上面有姓名、年齡、住址、職業、發証機關等項,右上角印有“江字第6770441號”。第一頁另一面印有照片、發証日期和左右食指指紋等信息,填寫機關為“瑞昌縣警察局”,居住証上的照片還蓋有鋼印。
在居住証的背面,還寫有關於居住証遺失補發的注意事項:“注意一、遺失本証者應立即向最近警察局所及該管警察局報告﹔二、該管警察局調查認為確系遺失得征收手續費重行發給並通知就近憲兵隊警察局所暨呈報內政部備查。”
居住証的持有人為一名叫“朱程氏”的女性,年齡56歲,居住地址為“瑞昌縣朱湖鎮朱村”,職業為“農”。記者通過查閱資料得知,居住証上填寫的地址為現在的瑞昌市碼頭鎮朱湖村。
據介紹,民國時期身份証管理或許不夠嚴格,一般農戶沒有辦居住証的需求,隻有大戶人家要出門從商或為官,才需要辦這類証件。所以他推測這張証件應該出自當時較富裕人家,家中有人從商或為官,需要經常出門。民國時期,指紋技術不僅受到警察當局的重視,而且成為當時的政府行為。當時的政府曾大力倡導應用指紋技術來防偽。據介紹,在民國時期,警察機關從事指紋技術工作的人員已達數萬人之多。魏東升/東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