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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丨强国复兴有我——巾帼风采全国摄影作品展

2022年04月14日10:39 | 来源:人民网-图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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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围绕迎接宣传党的二十大主线,聚焦“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在全国范围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巾帼风采全国摄影作品展”作品征集活动。深入挖掘和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奋斗在各条战线上广大妇女的飞扬风采,彰显新时代新女性“强国复兴有我”的精神面貌。宣传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激励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用影像致敬巾帼力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全国妇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国女摄影家协会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东莞市妇女联合会

东莞市总工会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东莞市文化馆

二、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反映各行各业中国女性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摄影作品,特别是要聚焦新时代新女性“强国复兴有我”的故事。

三、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3日至7月10日

四、征稿要求

1.全国摄影人均可实名投稿,不限性别。

2.投稿作品内容须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投稿作品须在2017年10月以后创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每幅(组)投稿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并附200字以内图片说明及本人邮寄地址。

4.每人最多可投5幅(组)作品,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投稿作品单张照片文件量不小于5MB,要求JPG格式文件。请将投稿作品打包发到zgnsx@163.com,并在邮件上注明“强国复兴有我——巾帼风采全国摄影作品展投稿”。

5.作品要求真实,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处理。

五、征稿规则

1.作者须保证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投稿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负责。

2.所有征集作品在进行与本活动相关的展示、再出版等活动时(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展示、展览、画册等),主办单位拥有免费使用权。

3.入展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向作者给付,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为人民币400元/幅(组),入展作者将获得入展证书和展览画册。

七、展览计划

时间:2022年8月下旬至9月底

地点: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八、联系方式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电话:010-82000747、010-82000110

联系人:刘彻、郝媛卓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综合办公楼八层

传真:010-82002035

邮箱:zgnsx@163.com

(责编:单芳、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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