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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标识征集公告

2019年07月15日16:12 | 来源:人民网-图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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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一带一路”的人文交流,以摄影艺术和媒体行动见证人文、纪录历史,促进文明互鉴,由人民日报社主办,故宫博物院协办,人民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及人民日报一带一路文化中心共同承办的“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已正式启动,首届展览将于今年10月份在故宫博物院举行。

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本次展览,把“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办成令人印象深刻的文化盛会,展览组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标识(Logo),获选作品将用于“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的宣传、推广、展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品设计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不设任何门槛,只要能够突出“一带一路”元素、体现“一带一路”的人文历史内涵即可,同时该标识(Logo)也应构思新颖,富有创意和象征意义,便于在官网、物料及各种场合运用。

二、作品提交要求

(一)投稿者需提供《原创作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中应说明该作品是投稿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不曾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如若发生侵权行为,将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展览主办方、协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且有权不采用其作品,并对已发奖励予以收回。

(二)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

(三)设计成果需包括图片作品、相关设计说明及完整规范的源文件,图片作品请用JPEG文件格式、2M以上、像素不低于300dpi。所有投稿作品及载体介质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备份。

(四)作品通过电子文件提交,电子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征集logo”。

(五)投稿者将设计成果和《作品信息表(原创作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dylrwls@126.com。

三、评审办法

活动评选采取初评+专家评审进行,初评作品由展览组委会进行筛选,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评审顾问团将从通过初评的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最终获选标识(Logo)。

四、奖励办法

1. 对获选标识作品的作者奖励现金10000元及华为P30 Pro一台,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其他2件入围标识作品的作者,各奖励华为P30一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权属

(一)“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 标识(Logo)入围和获选作品,均视为受展览组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创作者领取的奖金及奖品为委托设计费,其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归“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主办方独家所有。

(二)“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主办方享有入围和获选作品的修改、再设计、宣传、展示、生产、出版、转让等各种形式使用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除“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主办方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本次征集活动入围和获选的作品以任何形式用于商业用途,须事先征得主办方授权,否则,主办方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组委会所有。

六、截稿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24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征集方式:网上投递。

投稿邮箱:ydylrwls@126.com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10-65363319

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组委会

2019年7月

附件:《作品信息表》(点击可下载信息表)

2019“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标识作品信息表

投稿作品信息表

作品名称

作品署名/投稿机构全称

作者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设计阐述

(200字内)

原创作品承诺书(点击可下载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标识征集公告》中的内容,谨向活动主办方承诺如下:

1. 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其关联单位、合作单位外,不得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 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 承诺人保证,作品自入围“一带一路”人文历史摄影展形象标识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活动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 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5. 承诺人保证陈述的上述内容属实,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6.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承诺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 (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将本表打印并签字后,将扫描件与作品一同上传。       

(责编:单芳、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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