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难奈朋友热情劝酒 酒后驾车上高速被查获
酒精测试
酒精测试报告单
云南网讯 男子去朋友家聚会,席间禁不住朋友热情劝酒,喝了几口白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了高速公路,被大保高速路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月16日晚,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过往车辆。22时40分许,徐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杉阳收费站,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徐某某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要求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测试过程中,徐某某极其不配合,含着检测仪的吹气管时,不使劲吹气,导致民警难以检测到数据。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徐某某才承认自己喝了几口白酒,并配合检测。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某的酒精含量为71 mg/100ml,属酒后驾驶。
当民警准备将徐某某带回中队进行处理时,他车上的一位乘客坐不住了,一直在自责,不停地说:“都是我害了他,他本来要开车不喝酒的,是我一直劝他,他经不住劝,才喝了一小点。真是对不住他了。”
民警后来一问才知道,徐某某在聚会的时候想到要开车,就一直坚持不喝酒,但是在朋友的热情劝酒下,在差不多离席的时候,他禁不住喝了几口白酒。
“都是贪杯惹的祸,我字识得不多,好不容易考了个驾驶证,就担心被吊销,现在被你们查到,想想后果,我真是后悔极了”。面对民警,徐某某肠子都悔青了,这几口酒喝的,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了。
民警将徐某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一个小时后,民警再对徐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出其酒精含量为57 mg/100ml。两次的测试结果证明徐某某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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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的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大于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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