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1日,这对老妻少夫流浪到了长沙。实习生 苏玉 记者 黎金龙 摄 |
潇湘晨报5月21日讯 (记者何敏 实习生戴凛) 34岁的男人,娶了一个61岁的女子为妻。今年1月,年龄相差27岁的喻军志和妻子张要娥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喻军志62岁的父亲因无法容忍这个只比自己小1岁的儿媳妇,把儿子儿媳赶出了家门。
21日,这对老妻少夫流浪到了长沙,他们希望,父亲能够尽快改变对他们婚姻的看法。对此,社会学家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父母无权干涉。
结合:由照顾变成互相爱慕
喻军志和张要娥原来住在同一个镇的不同村里,两家之间隔着一条河。
10年前,他们就已经认识了。那时候,喻军志在平江县长寿镇的街上给人擦皮鞋和打点小工为生。后来,他认识了张要娥的丈夫方成全,方成全以打渔为生,两人成了好朋友。见张要娥两夫妻的经济非常困难,本身并不富裕的喻军志经常买菜去看他们。
2000年,方成全溺水身亡。失去了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张要娥又被开水烫伤了左脚,一只脚完全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而他们的女儿出嫁后,也不富裕,眼看着张要娥生活都成了问题。喻军志因为与方成全的友谊,于是常常到张要娥家来照顾她。不过,刚开始,他只是把张要娥当成嫂子。
“她一年的经济来源就是450元的五保户补助,吃饭都不够。”喻军志说,经济窘迫是他照顾张要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后来,他也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渐渐地产生了感情。“我对她有了感情,希望跟她一起生活,她也愿意,于是我们就结婚了。”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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