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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羌塘無人區被救三驢友已認罰

三人分別被罰款5000元,保護區為搜救花光一月油料費﹔此前多地出台有償救援辦法

2019年05月09日13:23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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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穿越無人區失聯,徒步愛好者馮浩的同伴被迫報警求援。當地隨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搜索,所幸馮浩最終被安全找到。盡管此次三名驢友已經繳納了罰款,一場針對擅闖禁區驢友的有償搜救問題再次引起人們的討論。

記者搜索發現,針對驢友違規闖入禁區的新聞已經屢見不鮮,多地此前也出台過相應政策。對此,有專家認為應配套相關制度,避免負面風險。

新京報訊 穿越羌塘無人區時失聯50天的徒步愛好者馮浩,於5月5日被找到,西藏自治區安多縣林業森林公安局6日對他和兩名隊友分別罰款5000元。5月8日,警方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三名當事人已接受處罰,繳納了罰款。

由於這次救援耗費當地大量人力物力。對此,有網友呼吁應實施有償救援。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對於有償救援,此前多地已出台相關制度。

三名當事人已繳納罰款

新京報此前報道,3月5日,馮浩、馮浩女友林夕(化名)和李志森三人結伴穿越1500多公裡的羌塘無人區。4月16日,林夕和李志森結束穿越,但3月15日離隊的馮浩失聯。隨后他們向多地警方報警,警方和林業部門一同展開搜救工作。5月5日,馮浩最終與救援隊員相遇。

5月7日凌晨,此前與馮浩同行的隊友李志森發微博稱,罰款5000元,需15天內交齊,自己無條件接受,寫了保証書,承諾再也不會違反法律法規。新京報記者5月7日下午向安多縣公安局了解罰款一事,對方確認3人均遭罰款。

5月7日,有媒體報道稱,馮浩和林夕對處罰有異議,馮浩認為他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而林夕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一分錢罰款都不會交。

5月8日,安多縣林業森林公安局局長拉巴次仁告訴新京報記者,三名當事人已經接受處罰,承認錯誤,繳納了罰款。

半年內17人試圖穿越無人區

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那曲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那曲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早在2015年,可可西裡、阿爾金山、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布聯合公告,禁止非法穿越這三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7年,西藏自治區林業廳也發布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

在發布公告的同時,當地在無人區的重要路口設立了36個管護站,用於防止非法穿越,此外,還限制當地加油站加散裝油,由此一定程度上限制試圖開車非法穿越無人區的團隊。

那曲管理局工作人員稱,未設管護站前,因無人看護,無從統計每年非法穿越情況,設站后,每年會發生三四起。拉巴次仁稱,包括此次3人在內,今年共17人試圖非法穿越。不過余下14人,均是開車,從新疆到西藏來。

那曲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當地的救援由各縣縣政府發起。拉巴次仁介紹,此前出動救援力量,要麼是人走丟了報警求助,要麼是警方發現需要救助。此次搜救系近年來為數不多的一次大規模救援,上次類似規模的救援是2014年。

搜救消耗保護區一個月油料費

安多縣警方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為搜救馮浩,當地出動大量人員在無人區尋找多日。安多縣多個派出所、便民警務站也參與了搜救。

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安多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員小魏(音)稱,安多縣有10個管護站,每個站設有12人。而此次救援,除了留守管護站的,基本都外出搜救了,前后出動了110人次。

小魏告訴新京報記者,安多分局每個管護站每個月補給2萬元油料費,這次搜救,大多數管護站已經把原計劃一個月的油料費用完了。

搜救時,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最擔心遇到的危險是極端天氣和野生動物。極端天氣包括強降雪和大風,下雪容易迷路,而且雪后的無人區看不到地表,一有不慎車容易陷進沼澤。此次搜救中,5月3日晚就有強降雪,幸好並未發生事故。對救援人員有威脅的野生動物包括野牦牛和狼。

■ 鏈接

四川、陝西、安徽多地嘗試有償救援

針對當地為救援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的情況,有網友認為,應由被救援者承擔救援費用。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包括羌塘自然保護區在內,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陝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安徽黃山風景區等地此前均曾多次出現“驢友”擅闖禁區被困求援事件,給當地帶來財政負擔。為應對相應問題,多地出台了有償救援辦法。

以黃山風景區為例,黃山風景區黨工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程亞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多年來,旅游者擅闖未開放區域情況時有發生。僅2017年,景區管委會就曾堵截、查處違規旅游者5批109人次。

黃山風景區緊急救援大隊大隊長蔣文綱曾表示,在景區各類救援中,難度最大、風險最高、成本最多的,就是營救擅闖未開發區域的涉險旅游者,景區動輒出動上百人的救援隊伍,單項花費在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是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

為此,黃山風景區2018年7月1日正式實施有償救援制度,對不遵守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而涉險,需要進行救援的旅行者,收取相關費用。如被救援者拒絕支付,將被納入景區“黑名單”並依法追償。2018年8月,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也表示將實施有償搜救制度。

■ 聲音

有償救援不妨按比例分擔 配套相關制度

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安多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員小魏說,此次搜救費用最終由當地政府承擔,非由被救者承擔,當地暫未嘗試有償救援。而安多縣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如能對非法穿越者進行有償救援、列入失信名單等,對管理會更有幫助。

至於有償救援如何實施更為合理,有評論認為,救援費用不妨按比例分攤,由驢友承擔一部分,再由國家財政承擔一部分。這樣既能對驢友起到警示作用,也不至於讓個人承受過高的救援費用,並建議盡快引入保証金或強制商業戶外保險,利用商業保險彌補意外發生時產生的個人費用。此外,雖然絕大多數民眾贊成有償救助,但對個人戶外遇險還是要多些寬容,不宜將所有責任都推到個人身上。

對此,華南理工大學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曾分析認為,有償救援具體實行上需細化。例如,在救援過程中,採用不同的救援設備,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救援費用。此外,游客遇險原因,到底是故意,還是存在客觀原因,在具體界定上往往比較復雜。鄭方輝認為,如實施有償救援,也應當通過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避免負面風險,對各種情形做好充分預案。

新京報記者 周世玲

 

(責編:單芳、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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