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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婚鬧猥褻伴娘被查 陝西多地曾出現變味婚鬧

卿榮波
2017年06月11日14:51 | 來源: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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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怎麼都沒有想到,原本是為一件喜事去哄場子,最后卻弄成了丑聞。

  原標題:婚鬧猥褻伴娘兩男被查 陝西多地曾出現變味婚鬧

  伴娘被兩男子按車內強行摸胸

  婚鬧本是傳統的一種婚俗習慣,包括“鬧新娘”,“鬧伴娘”,“鬧父母”等等,原本的用意是給結婚現場增加喜慶熱鬧的氣氛,但是近幾年來不少地區出現了很多變了味的婚鬧。

  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的內容,讓人大跌眼鏡。這條題為“疑似西安某地結婚婚鬧”、時長51秒的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邊,對其襲胸脫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兩名男子。最后,兩名男子還將疑似伴娘裙子掀開,稱要脫掉其內衣,由於來回拉扯,女子的腿部明顯已經發紅。

  該視頻在網上發布后,引發譴責。8日下午4時42分,西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官方微博@西安網警巡查執法發微博稱,微博網友如有掌握該視頻具體線索的,可直接撥打110舉報或與他們聯系。昨日,華商報A03版對此進行了報道。

  事發7天后涉事男子被警方控制

  昨日上午,最新消息傳來,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已被西安警方查獲。經警方調查,6月3日上午11時許,伴郎胡某某(男,21歲)和陳某某(男,19歲),在灃東新城斗門街辦參與婚慶活動途中,在一輛婚車后排座位處,對伴娘進行摟抱、摸胸等行為,持續大約進行3-5分鐘,被車內副駕駛座位上的人員拍攝。該視頻經多個微信群轉發,后被發布在微博上。

  伴娘和兩男子認識

  昨日下午,記者從多方了解到,由於和兩名男子認識,伴娘並不打算追究兩名男子的責任。這段視頻在網上傳播后,這幾天,伴娘和兩名涉事男子均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也讓那場婚禮的男女主角覺得很尷尬。目前,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伴娘及其他當事人也正在配合警方做進一步調查並說明溝通,警方將依法妥善處理。

  市民觀點

  這是變味的婚鬧

  那麼,針對這一事件,市民們怎麼看呢?昨日,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名市民,大家對這件事都很氣憤。市民王先生說,這兩個人確實素質很有問題,嚴重影響了人家婚禮的氣氛。

  還有一市民說,這種婚鬧已經變味了。但在陝西,還有把新郎新娘都綁到樹上那種,“我還見過把男方的父母,特別是父親,戴一個帽子,綁著,敲著鑼鼓游街,這都啥年代了,還做這種事情。”

  律師說法

  兩名男子涉嫌強制猥褻

  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卻因為不恰當的行為變得讓人有些反感。現實生活中,因為婚鬧太出格,讓喜事變“悲劇”的事件屢屢發生,做得太過分,有時便會觸及法律。

  昨日,陝西高瑾律師事務所高瑾律師說,視頻中兩名男子已經涉嫌對該名女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我國刑法中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依法應當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當事人一定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進行正當防衛,盡可能保留証據,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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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陝西多地曾出現變味婚鬧

  婚鬧本是中國傳統婚禮習俗,比如人們常會說起的鬧洞房就是婚鬧的形式之一。但是,很多離奇的婚鬧形式,有的甚至傷風敗俗,影響社會風氣,破壞婚禮的溫馨美好。各種婚鬧不斷出現在新聞中,形式五花八門,有的甚至鬧出了官司,鬧出了人命。

  案例一

  伴娘在閻良被“揩油”后選擇報警

  2008年1月,西安女孩小謝曾因在閻良當了一次伴娘,結果被幾名男賓大肆“揩油”,四五個人抱住她,在她身上亂摸找紅包。還把她舉起來,再扔到地上。

  后來,小謝果斷向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凌雲路派出所報警。

  該事件被曝光后,閻良區在婚禮上鬧的問題大有改觀,最近幾年沒有再出現過伴娘在婚禮上受辱被打報警事件。但還是有一些人不敢當伴娘伴郎,以致有人在結婚時,找不到閨蜜或同學當伴娘,催生了一種新職業——伴娘出租。

  據了解,現在一天一般1000元,大家對租來的伴娘比較客氣,反而對伴郎鬧得厲害。

  案例二

  鎮坪三小伙鬧婚新郎堂兄摔傷殘

  2016年11月22日,鎮坪縣法院審結了一起因結婚“逗禍”引起的官司。

  當年2月15日,原告陳嘉和被告李財、鄒翔、李鬆一起參加朋友的婚禮,因原告陳嘉是新郎的堂兄,三被告就商量“整整”陳嘉。陳嘉看到李鬆和鄒翔向他走來,猜他們可能是要“整”自己,於是就奔跑回避,參加婚禮的其他人看到陳嘉跑,就跟在后面追他。結果,陳嘉在跑的過程中因疏忽大意摔倒,李財緊跟在陳嘉后面被倒地的陳嘉絆倒。陳嘉受傷后被送至鎮坪縣醫院救治,后經安康金州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十級傷殘。陳嘉認為自己受傷是李財、鄒翔、李鬆三人的行為導致,他們應對自己因傷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遂起訴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自己醫療費、住院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16754.91元。

  法院按照原、被告雙方過錯程度確定賠償比例和份額:三被告應對原告所受損失91520.51元,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64064.36元。其中被告李財承擔64064.36元中的50%﹔被告李鬆、鄒翔各承擔64064.36元中的25%。

  倡議

  婚鬧請遵守社會公德

  從事多年婚慶工作的李先生認為,婚鬧和個人素質有很大關系,他建議應該加強公民的社會公德教育,年輕人要加強自律和個人修養。

  “有些婚鬧明顯違反公序良俗,還存在安全隱患,必須進行引導和制止”,高瑾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正面引導和宣傳,出台一些規范措施,最有效的應該是社區出面進行宣傳教育。此外,參與者應該加強自我約束,不要做不道德的事情。

  華商報 本版稿件由記者 卿榮波 採寫

(責編:陳悅、單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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