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伸手 用衣角擋住視線,手伸入對方褲袋中 |
昨天,記者在網上看到一個熱門帖子:曝光小偷相貌,讓大家記住他!一位惠州市民日前在乘坐1路公交車時,發現一個小偷正在自己面前偷一個乘客褲袋裡的手機,於是該市民用自己的手機把這個過程拍了下來,並在網上曝光。
手機偷拍整個偷竊過程
帖子說,被偷者正坐在窗邊看外面的風景,沒有一點警惕性,所以在被偷的兩分鐘時間裡都一直沒感覺。這位市民說:“隻要當事人換一個坐姿就沒有此事發生了,因為在一上車時我就感覺到這個青年人像小偷,他的眼睛隻是望著別人帶錢的地方。當時小偷的對面有個空位,所以我就坐下,捕捉到最好的角度。隻見這小偷用衣角擋住,右手摸入乘客的褲袋后將手機很慢很慢地移出。此時,我手機剛好有信息,於是我利用假裝看信息,很好地捉住這個機會,拍下了偷竊的全過程。”
市民網上熱議贊者居多
這個帖子的本意是希望市民們能記住這個小偷的相貌,下次在公汽上見到時小心些。不少回帖都贊揚發帖者的勇敢和機智,並且有不少人都表示見過這個小偷。一個帖子說:惠州多一些像你這樣有正義感的人就好了,照片上的小偷我也見過,他們通常都是三四個人一伙的,我也報過幾次警,可公安苦於沒証據拿他們沒辦法。這下好了,這照片就是証據,可以把他抓起來。
但也有的跟帖認為樓主(編者注:發帖的人)能夠用手機拍下來,而且是在小偷也知道的情況下,的確非常佩服樓主的正義和勇氣。但樓主應該當場揭穿,並立即報警,使小偷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小偷之所以容易下手,這是被偷者麻痺大意造成的,從圖片上可以看到,被偷的中年人如此趴在窗戶上看風景,根本沒有留意自己的財物,不被偷才怪。還有跟帖對這樣放小偷照片到網上是不是合法表示疑問。
發帖者回應說:我主要是要為那些不幸被偷的朋友們出一口氣,至少也能讓大家看個清楚,你身邊的是不是有“他”的存在。小偷人高馬大,如果我抓住他,而當事人沒有反應,我該怎麼辦呢?另外,並不是我不想去報警,而是因為我要趕去培訓,而且我也不是很確定用這樣的東西去報案,會不會受理。如果有朋友認識警界朋友,叫他來看一看,我更希望的是能一網打盡。
抵制犯罪需循法而行
廣東商盾律師所朱啟珍律師認為:與犯罪行為作斗爭必須循法而行。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公民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如是現行犯、通緝犯,則可將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這是法律規定的公民與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合法方式。將私自拍攝到的他人盜竊過程的照片公布在互聯網上,顯然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符。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司法行為以外的“私力救濟”行為,如果放任發展,將大大損害司法權力,損害法治秩序。同時,這樣做尚有侵犯他人肖像權、侵犯他人人格尊嚴之嫌,因為,是否盜竊,是否構成犯罪,應否受刑罰處罰,要由公安機關偵查,最后經法院判決認定,而未經法定程序判決認定,就將私自拍攝的他人盜竊過程照片公布於互聯網上,無異於越俎代庖,在互聯網上將他人定罪。(記者秦仲陽)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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